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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委 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16:12
        字号: 分享:
        索 引 号 XM00105-02-2021-009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科技局 文 号 厦委发〔2021〕18号
        生成时间 2021-12-23
        标 题 中共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委 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中共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委 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委

          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工作部署,在更高起点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创新名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紧密对接“高素质更具实力、高颜值更富魅力、现代化更增活力、国际化更有张力”目标,聚焦高素质创新名城定位,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突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未来产业培育、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示范等八项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城市创新链效能、产业链水平,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3.5%,厦门科学城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翻一番,“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10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件,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达100家,未来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跻身创新型城市前列。

          到2030年,力争R&D经费投入强度达4%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涌现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产生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万亿级产业集群,拥有一批具备国际水准的研发机构,高素质创新名城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到2035年,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拥有世界级产业集群、世界一流创新基础设施和研发机构,形成国际化创新创业生态,成为高素质创新名城、全国重要科技创新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前瞻引领计划

          1.未来产业培育工程

          (1)健全产业培育机制。围绕生命健康、柔性电子、新型显示等未来产业,逐条梳理产业链、创新链,找准关键企业、关键项目、关键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开展补链强链扩链行动,培育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构建“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梯次”。实施千亿产业链“链长制”,加快国家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创新,推动更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2)优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未来产业加速器,完善毕业企业输送机制,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服务链条。鼓励市属高校院所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存量建筑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其上缴财政的租金收入及孵化服务收入全额返拨。支持火炬高新区、厦门生物医药港、福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争创省级高新区。

          (3)加强应用场景供给。建立健全应用场景征集、遴选和发布机制,编制场景应用“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围绕财政性投资建设(举办)的重大工程、重大设施、重大活动,布局打造一批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平台型应用场景。加快创新产品的首购、首用,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加快乡村振兴、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优质种子种苗、创新药、疫苗、检测产品和医疗器械推广应用。

          2.“智汇鹭岛”工程

          (4)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优化整合“群鹭兴厦”人才政策矩阵,促进重大人才计划与重大创新工程衔接,引进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突出首席科学家头雁作用,每个产业遴选1-2名首席科学家,给予连续5年科研经费支持。试点柔性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团队,给予连续3年科研经费支持,经费实施“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建设提升一批高技能人才基地。

          (5)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拓展职称评审改革试点范围,推动设立新的职称评审专业。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落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和骨干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6)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外国人才服务“一卡通”和薪酬购付汇便利化等试点,推动探索更加便利的外国专业人才执业、人才永居等制度。按规定适当放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外国青年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条件,探索开展外国人才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拓展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境外专家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

          (二)突破跨越计划

          3.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7)加快建设厦门科学城。对接福厦泉科技创新走廊,科学编制空间布局规划,出台专项政策,集群化布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高能级创新创业载体,建立健全创新成果、项目跨区域转化机制,打造以知识产权、新技术、新产品、新企业孵化输出为主的厦门科学城。强化制度赋能,建立健全协调管理机制,组建运营平台,研究符合发展需求的财政体制,探索“沙箱监管”机制,加快推动国家创新政策在科学城先行先试、通行适用。

          (8)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高标准推进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生物制品省创新实验室,争取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布局。筹建海洋等省创新实验室,前瞻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研究中心,在稀土、智慧政法、应急防控等领域策划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支持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谋划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库。

          (9)大力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主动对接引导知名高校院所、央企、国际创新合作组织等来厦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引进培育专精特新、具有示范作用的“旗舰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在厦高校院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按“一校(企)一院(所)”模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西安光机所等已落地研发机构。引导我市医疗机构向研究型医院发展,支持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4.产业链创新能级提升工程

          (10)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企业。健全“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力度,鼓励异地迁入。综合运用研发费用补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金融、成果应用示范、技术需求供给、公共服务配套等“多维度”、“全链条”扶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实施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助力加快营收规模晋级,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链主”企业。

          (11)推动产业链技术自主可控。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激励机制,鼓励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内部研发机构,大幅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研发机构覆盖率。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鼓励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12)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导意见,完善创新导向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将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全面落实创新投入视同利润等支持政策,促进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推动探索国有科技型企业对重要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三)服务支撑计划

          5.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工程

          (13)加强创新制度供给。加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力度,在全产业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策划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提升“双自联动”能级,促进创新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策划共建保税研发中心。强化创新法治保障,制定《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14)优化创新管理服务。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发挥企业“出题人”作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健全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持续扩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范围。深化“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智慧政策服务系统。完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建立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科技顾问体系。

          (15)深化科研院所管理改革。扩大市属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在科研活动中的选人用人、项目立项、成果处置、设备采购等自主权。创新重大科技平台建设运营模式,对我市主动布局、创新支撑作用显着的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试行财政性建设资金由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以资本金形式代持入股并参与建设运营,其中归属政府股权收益部分不低于30%用于绩效奖励,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平台所占股权可按协议约定转让。支持市属高校院所探索试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

          6.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

          (16)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加大财政资金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促进引领性原创成果持续涌现。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扩大365bet手机app下载_365bet现金赌场_365bet新英体育青年创新基金支持范围,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探索联合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优势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联合专项、设立联合自然科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科学基金。设立概念验证资助计划,支持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尚处于探索阶段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探索项目。

          (17)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天使期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创新业务。辅导、推动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制度和业务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融资交易等服务。

          (18)培育高端科技服务业。出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专项政策,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覆盖概念论证、研发设计、科学数据、成果评估、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等方面的全链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

          (19)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支持设立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创新主体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鼓励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导航。推广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等专业服务,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

          (四)合作转化计划

          7.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20)强化研发机构创新策源。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加大对在厦高校院所的支持力度,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给予科研经费保障。支持厦门大学率先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建设一流学科,积极推动组建福建海洋职业大学。支持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稀土材料研究所等提升能级、加快发展。建立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机制,推动建立STS(科技服务网络计划)厦门中心。系统梳理评估已落地的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交叉融合、协同联动。

          (21)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科技服务机构等在厦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厦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技术交易所厦门海丝科创服务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22)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围绕企业需求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攻关,对产学研合作绩效显着的给予奖励性经费支持。鼓励高校院所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

          8.开放创新合作工程

          (23)加快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打造闽西南区域创新共同体,策划、实施一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加快建设闽西南山海协作产业园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模式、新领域,持续推动拓展对台企资质、台胞职业技能资格采认范围,吸引台湾人才来厦创新创业。深化厦台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数字创意等优势产业领域合作,加大金融改革和创新力度,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厦门两岸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

          (24)务实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加快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策划打造金砖未来技术技能研究院、金砖国家创新孵化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平台和旗舰项目。支持建设离岸孵化器、域外研发中心、国际协同创新中心等。支持在厦机构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并建设运营国际项目办公室。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统筹推进制度。设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科技创新相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统筹体制机制政策创新、科技资源布局、土地资金保障、重大事项协调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科技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区(开发区)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科技管理服务力量。

          (二)健全容错试错机制。提高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和创新探索的宽容度,对政府部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在推动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出现失误或影响任期目标实现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予以容错,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干事担当的良好生态。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建立一批科普(教育)基地,设立科学家会堂、企业家会堂。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凝聚共识。

          附件:有关事项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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